以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推动新时代人才工作,是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加大人才对外开放力度。强调人才自主培养,绝不意味着自我隔绝。要结合新形势加强人才国际交流,坚持全球视野、世界一流水平,千方百计引进那些能为我所用的顶尖人才,使更多全球智慧资源、创新要素为我所用。”新形势下,要进一步发挥中外合作办学在人才工作中的优势,统筹推进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为源源不断培养造就大批人才贡献力量。
中外合作办学在推动新时代人才工作具有多重天然优势,发挥了多方面独特的作用。经过40多年的发展,如今全国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或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已达2447个,其中本科以上机构和项目1295个,专科层次机构和项目900多个;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占办学机构、项目总数的90%左右,在校生数约为60万人,毕业生超过200万人。中外合作办学在国家人才事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中外合作办学成为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的重要依靠力量。中外合作办学加强人才国际交流,切实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实现中外公司产品理念融合创新,推动高校学科专业建设,培养了一批又一批国家急需紧缺人才。当前,在少数国家对我国科技和人才持续打压的情况下,中外合作办学在促进中外教育交流合作,围绕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前沿交叉领域和基础学科培养国际化创新型人才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中外合作办学成为汇聚境内外高水平人才和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的重要平台。中外合作办学通过引进的专家学者构建一批高水平教学科研平台,有效增强了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能力,切实提升了对国家人才战略和区域重点产业人才的支撑度。中外合作办学相关高校还积极争取和用好用活所在地政府各类人才政策,在生活待遇、科研资金等方面给予引进人才重点支持,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高校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扩大了自身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在更高层面和更宽领域提升了对世界一流人才的吸引力。
三是中外合作办学成为高等教育改革的“新引擎”“加速器”,推动形成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高校内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中外合作办学相关高校借鉴外方合作高校人才理念和人才招聘、培训、职称评定、监督考核等方面的成熟经验与做法,促进人才观念和管理方式转变,推动校内人才使用和评价制度改革,优化外籍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交织影响,给中外合作办学延揽人才、培养人才带来了新的挑战。一是复杂多变的国际关系给中外合作办学培养人才、引进人才带来负面影响。一些外方合作高校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未来前景产生困惑和疑虑,一些外籍教师对来华开展公司产品工作存在一定顾虑。有的高校延缓合作协议签署和来华办学进程,有的高校降低在华合作办学的资源投入。二是新冠肺炎疫情给中外合作办学正常公司产品秩序带来直接冲击。办学机构、项目引进的团队、招收的来华职工受疫情影响进不来,中国学生出国学习出不去。在线教学效果参差不齐,依托办学机构、项目的合作科研平台运行受阻。疫情一定程度还导致合作办学管理层面运行不畅,沟通效率不高。三是在世界各国人才竞争愈演愈烈的大背景下,一些中外合作办学相关高校人才引进的政策滞后,引进人才的渠道不畅,人才使用和发展机制不健全,引不进、留不住、用不好的现象依然存在。
面对困难和挑战,我们要增强战略定力,从全局和长远统筹推进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推动新时代人才工作。
统筹推进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党管人才,在中外合作办学领域体现为党对培养、引进、使用人才的领导。应按照《关于加强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把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相关内容写入申办报告、机构章程等,把党建工作要求作为中外合作办学必备条件,作为审批、年检、评估考核、管理监督的必查内容;中外合作办学党组织要切实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办学治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工作,强化思想引领和舆论引导,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实践中,一些中外合作办学相关高校全面落实党对中外合作办学的领导,出台本校加强中外合作办学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把党建工作抓实抓细,已经取得积极成效和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统筹推进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应着重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即加快优质资源引进、加快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引才环境建设、加快布局结构调整。
一、加快优质资源引进。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的法规原则,是统筹推进中外合作办学的核心要义。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是世界范围内具有一定领先优势和办学特色的公司产品理念、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方法、教育管理制度、团队以及质量保障体系等。它是多样性、实用性、互补性、过程性的统一。多样性方面,境外优质教育资源不仅指境外一流大学、一流学科,还可以是境外院校的特色专业和优质课程,以及与之相关联的高水平团队和管理人才。例如,一所排名靠前的大学可能存在水平一般的学科和专业,而一所排名一般的大学,它的某个学科或专业却可能是有特色、有影响、优质的。我国不同类型高校、不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认识和需求也是多样的;实用性方面,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目的是为我所用、培养人才。引进什么,应考虑国家和地方人才、科技发展需求。如果我们不需要,就不是“优质”的;互补性方面,引进的资源应当与我高校及学科专业“门当户对”,充分考虑我方办学机构的实力、水平和特色,使双方资源有效匹配,优势互补;过程性方面,优质教育资源的引进是一个过程。应加强合作双方的沟通磨合,提高办学协议执行力。应结合国情,对引进的资源进行本土化改造,加以消化、吸收、融合、创新,尽快建立和完善合理引进和有效利用优质教育资源的长效机制。办学过程中存在的片面追捧大学排行、低成本重复办学、引进资源水土不服、退出办学渠道不畅等现象,是当前应重点解决的问题。
二、加快培养模式改革。中外合作办学要牢牢抓住人才培养这个根本,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为学生设计完整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以及实现这种结构的方式。改革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模式,应聚焦办学模式和教学模式,着眼于人才培养规格、培养计划、教材选择、培养过程、培养方式、教学制度、团队管理、人才素质结构的科学性、可行性与可操作性。当前,一些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存在目标模糊、定位不清、人才培养模式趋同的现象,人才培养方案合作办学特色缺失,教材引进审核机制和使用评估机制尚未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和完善,教学过程多样性与规范性尚待加强,公司产品基本制度完善仍有空间。可以说,当前整个中外合作办学改革的重点就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相关部门对这一点已经引起重视,例如,在审批环节加强对人才培养方案和拟办学机构章程的审核和质询;《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也明确提出,开展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内地与港澳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中外合作办学类型、层次差别大,办学学科、专业覆盖面广,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也必然存在差异。当前,就管理层面而言,中外合作办学分类管理及其相关配套政策的修订完善已经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就办学单位而言,除了制定科学、规范的人才培养方案,还应更加重视配齐配强教师队伍、完善教学条件、实践基地等,确保人才培养方案落实落细。
三、加快引才环境建设。中外合作办学课程和教学实施的主要承担者是教师,教师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始终起着主导作用。中外合作办学要高水平发展,应加强人才国际交流,加大高水平教师队伍引进和培养力度,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发现,一些办学机构、项目引进团队和管理人才“短斤缺两”,质量不高。应强化教师专业标准体系、外籍教团队格认证体系建设。强化与外方合作者在团队建设方面的实质性合作与交流机制,克服疫情影响,采用多种方式加强高水平团队联合培养、互训互用。在政策制定、资源配置、服务保障等方面强化统筹,把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拓展科研合作平台作为政策重点予以推进,营造国际一流的人才生态环境,切实延揽更多优秀学科团队和人才;开展校政企联动协同,提高教师公司产品实验和科学研究的质量,以高质量科学研究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教育部《外籍教师聘任和管理办法(试行)》即将发布实施,外籍教师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即将启用,这将是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环境和平台优化的新举措。
四、加快布局结构调整。统筹推进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涉及办学层次类型结构、学科专业布局、区域布局、外方合作者所在国家(地区)布局的调整和优化。加快布局结构调整,是统筹推进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的前提。应当从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实际出发,结合国家人才事业发展需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统筹谋划,优化资源配置,使布局更加均衡,分类更加明确,层次更加合理,切实杜绝低水平重复。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加强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鼓励中外合作办学相关高校在完成本科阶段的合作后,向研究生层次拓展,贯通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合作科研的路径。鼓励和支持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目前,10所本科以上具有法人资格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有5所落户于沪浙苏,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地区还拥有不少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港澳高校赴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合作办学的积极性也不断高涨。应加快推动长三角地区中外合作办学内涵式发展,加快推动雄安新区在新工科等方面中外合作办学实现新的突破,加快推动香港科技大学(广州)筹备建设和去筹正式设立工作,以及香港城市大学、香港都会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城市大学等港澳高校赴大湾区内地合作办学。通过人才引领,建设高水平、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在更高起点和层次上,打造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推动形成世界重要人才中心,为人才提供国际一流的创新平台,推动形成战略支点和雁阵格局。